民用一般有什么要求 目前國內住宅樓梯間絕大多數是靠外墻布置的,這有利于天然采光、自然通風和排煙,也有利于節約能源,符合使用及防火疏散的要求。高層住宅的樓梯間當受平面布置限制不能直接對外開窗時,則須設防煙樓梯間,采用人工照明和機械通風排煙措施,以符合防火規范有關規定。 4.1.2 梯段最小凈寬是根據使用要求、模數標準、防火規范的規定等綜合因素加以確定的。要說明的一點是將六層及六層以下住宅梯段最小凈寬定為1m ,原因是:①過去,為滿足防火規范規定的樓梯段最小寬度為1.10m,一般采用2.70m或2.60m(不符合3模)開間樓梯間,目前單元式住宅都趨向一梯二套,服務套數少,相應樓梯間面積也可減少,如采用2.40m開間樓梯間,每套可增加1m2左右使用面積,而磚混住宅2.40m開間樓梯間,樓梯寬度只能做到1m左右;②2.40m開間符合3模,與3模其它參數能協調成系列,在平面布置中不出現半模數,與3.60m等參數可組成擴大模數系列,有利于減少構件,也有利于工業化制作,平面布置也比較適用、靈活;③從各地調查中看,采用2.40m開間樓梯間很普遍,據分析,只要保證樓梯平臺寬度能搬運家具,2.40m是能符合使用要求的;④參照國內外有關規范,前蘇聯規定不小于1.05m,臺灣省規定不小于0.90m,經與公安部協調,在《建筑設計防火規范》中規定了“不超過六層的單元式住宅中,一邊設有欄桿的疏散電梯,其最小凈寬可不小于1m”,但七層和七層以上單元式住宅或所有走廊式、塔式住宅樓梯梯段最小凈寬應為1.10m。 4.1.3 原規范規定樓梯踏步寬度不小于0.25m,高度不大于0.18m,其坡度為37.75°而偏陡,與國外標準相差很大,居民上下樓頗感費力,尤其是老年人。現將踏步寬度修改為不小于0.26m,高度不大于0.175m,坡度為33.94°,接近舒適性標準,在設計中也能做到。按層高2.80m計,正好設16步,面積增加也不多。 4.1.4 實際調查中,樓梯平臺的寬度是影響搬運家具的主要因素,本條比原規范中規定的平臺最小寬度1.10m增加了0.10m,為1.20m,如平臺上有暖氣片、配電箱等凸出物時,平臺寬度應以凸出面起算(圖4.1.4 1),垃圾道不宜占用平臺(圖4.1.4 2)。調查中發現有的住宅入口樓梯平臺的垂直高度在1.90m左右,過人碰頭,很不安全。1954年《建筑設計規范》規定不小于2m。根據我國青年人體有普遍增高的趨勢,維持這個高度是必要的。 規定入口處地坪與室外設計地坪的高差不應小于0.10m,第一考慮到建筑物本身的沉陷;第二為了保證不使雨水侵入室內。當住宅建筑帶有半地下室、地下室時,應嚴防雨水倒灌。 4.1.5 樓梯井寬度過大,兒童易在樓梯扶手上做滑梯游戲,容易產生墜落事故,因此規定樓梯井寬度大于0.11m,必須采取防止兒童攀滑的措施。 4.1.6 電梯是中高層、高層住宅的主要垂直交通工具,多少層開始設計電梯是個居住標準的問題,各國標準不同。在歐美一些國家,一般規定四層起應設電梯,前蘇聯、日本及我國臺灣省規范規定六層起應設電梯。我國1954年《建筑設計規范》中規定:“居住房間在五層以上或最高層的樓板面高出地平線在17公尺以上時,應有電梯設備”。1987年,《住宅建筑設計規范》規定了七層(含七層)以上應設電梯,但10多年來,全國除北京、上海嚴格執行規范外,很多城市仍大量地出現七層、八層乃至九層、十層都不設電梯的住宅。這類住宅在使用上極為不便,特別是對老、弱、殘者上樓梯和搬運重物更為困難。據調查,北京、天津60歲以上的老人,已占該市人口的12%,上海已占18%,有些七八十歲的老人從住進五層、六層住宅后多年從未下過樓。本次規范修編嚴格規定七層(含七層)以上必須設置電梯,原因是,其一,從生理學觀點來分析,正常人的登高能力是受限制的。